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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人民检察院自行车停车棚新建及改造施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5-04-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JGL-DL-2025-036 2.项目名称###市人民检察院自行车停车棚新建及改造施工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69元最高限价:********.69元5.采购需求:********采购范围###市人民检察院自行车停车棚新建及改造施工********标包划分:共 1 个标包********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建设地点###市人民检察院内********质量标准: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成立月份向后推算或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中标资格(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1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供应商未参与本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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