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 项目名称:2025年辽宁省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质量安全监测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参****局办公室下发《国家****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2025年省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办科字〔2023〕68号)的部署,开展2025年度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检测机构,对辽宁省1500批次干坚果、浆果/水果、山野菜、林源药用植物、林源药用植物(参)、食用菌等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进行质量安全监测,要求严格依据《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2020年版)》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检测品类:榛子、板栗、核桃、松籽、杏、软枣猕猴桃、树莓、蓝莓、枣、山野菜、食用菌、林源药材、人参、土壤(实际检测内容及明细以各包组要求为准)监测结果及工作总结:各包组中标人应该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完成各产品监测任务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监测结果相关材料,完成年度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后,应按要求编制《2025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结》(1)如遇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监测方案等,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监测方案等。 (2)每包林产品产地土壤监测,必须是对相应产品的林下土壤采样结果监测。(3)投标人遵守采购人相关保密规定,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检测数据向第三方泄露。(4)在合同履约期内,如甲方有其他合同约定范围外的检测或其他临时工作任务,在甲乙双方认可的情况下,可采取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委托**额不应超过合同额的10%,补充协议的检测标准及单价按照当年度的标准单价执行。(5)如有品种无法在中标后应季采样,那么甲方将提前随机委托**存,待中标后该样品的采样资金由中标单位和甲方委托**续制样、检测等工作。1、各包组服务需求包组:001 单位:批次品类 市别榛子核桃松籽杏软枣猕猴桃枣山野菜林源药材人参土壤小计鞍 山3227本 溪****************2锦 州********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要求参****局办公室下发《国家****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2025年省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办科字〔2023〕68号)的部署,开展2025年度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检测机构,对辽宁省1500批次干坚果、浆果/水果、山野菜、林源药用植物、林源药用植物(参)、食用菌等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进行质量安全监测,要求严格依据《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2020年版)》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检测品类:榛子、板栗、核桃、松籽、杏、软枣猕猴桃、树莓、蓝莓、枣、山野菜、食用菌、林源药材、人参、土壤(实际检测内容及明细以各包组要求为准)监测结果及工作总结:各包组中标人应该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完成各产品监测任务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监测结果相关材料,完成年度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后,应按要求编制《2025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结》(1)如遇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监测方案等,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监测方案等。 (2)每包林产品产地土壤监测,必须是对相应产品的林下土壤采样结果监测。(3)投标人遵守采购人相关保密规定,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检测数据向第三方泄露。(4)在合同履约期内,如甲方有其他合同约定范围外的检测或其他临时工作任务,在甲乙双方认可的情况下,可采取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委托**额不应超过合同额的10%,补充协议的检测标准及单价按照当年度的标准单价执行。(5)如有品种无法在中标后应季采样,那么甲方将提前随机委托**存,待中标后该样品的采样资金由中标单位和甲方委托**续制样、检测等工作。1、各包组服务需求包组:002 单位:批次品类 市别榛子板栗核桃松籽杏软枣猕猴桃枣山野菜林源药材人参土壤小计丹 东****************313阜 新********朝 阳********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要求参****局办公室下发《国家****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2025年省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办科字〔2023〕68号)的部署,开展2025年度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检测机构,对辽宁省1500批次干坚果、浆果/水果、山野菜、林源药用植物、林源药用植物(参)、食用菌等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进行质量安全监测,要求严格依据《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2020年版)》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检测品类:榛子、板栗、核桃、松籽、杏、软枣猕猴桃、树莓、蓝莓、枣、山野菜、食用菌、林源药材、人参、土壤(实际检测内容及明细以各包组要求为准)监测结果及工作总结:各包组中标人应该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完成各产品监测任务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监测结果相关材料,完成年度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后,应按要求编制《2025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结》(1)如遇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监测方案等,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监测方案等。 (2)每包林产品产地土壤监测,必须是对相应产品的林下土壤采样结果监测。(3)投标人遵守采购人相关保密规定,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检测数据向第三方泄露。(4)在合同履约期内,如甲方有其他合同约定范围外的检测或其他临时工作任务,在甲乙双方认可的情况下,可采取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委托**额不应超过合同额的10%,补充协议的检测标准及单价按照当年度的标准单价执行。(5)如有品种无法在中标后应季采样,那么甲方将提前随机委托**存,待中标后该样品的采样资金由中标单位和甲方委托**续制样、检测等工作。1、各包组服务需求包组:003 单位:批次品类 市别榛子板栗核桃松籽软枣猕猴桃蓝莓枣山野菜林源药材土壤小计大 连********盘 锦112铁 岭********葫芦岛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要求参****局办公室下发《国家****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2025年省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办科字〔2023〕68号)的部署,开展2025年度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检测机构,对辽宁省1500批次干坚果、浆果/水果、山野菜、林源药用植物、林源药用植物(参)、食用菌等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进行质量安全监测,要求严格依据《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2020年版)》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检测品类:榛子、板栗、核桃、松籽、杏、软枣猕猴桃、树莓、蓝莓、枣、山野菜、食用菌、林源药材、人参、土壤(实际检测内容及明细以各包组要求为准)监测结果及工作总结:各包组中标人应该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完成各产品监测任务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监测结果相关材料,完成年度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后,应按要求编制《2025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结》(1)如遇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监测方案等,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监测方案等。 (2)每包林产品产地土壤监测,必须是对相应产品的林下土壤采样结果监测。(3)投标人遵守采购人相关保密规定,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检测数据向第三方泄露。(4)在合同履约期内,如甲方有其他合同约定范围外的检测或其他临时工作任务,在甲乙双方认可的情况下,可采取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委托**额不应超过合同额的10%,补充协议的检测标准及单价按照当年度的标准单价执行。(5)如有品种无法在中标后应季采样,那么甲方将提前随机委托**存,待中标后该样品的采样资金由中标单位和甲方委托**续制样、检测等工作。1、各包组服务需求包组:004 单位:批次品类 市别榛子松籽杏树莓山野菜食用菌林源药材人参土壤小计沈 阳********抚 顺********营 口********辽 阳********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为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要具备CMA检测认证资质。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