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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医共体集团检验中心检验试剂耗材配送及服务一体化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11 收藏项目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医共体集团检验中心检验试剂耗材配送及服务一体化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000万元/年,采购人不承诺试剂的年度使用量,共5年

最高限价:项目收费的28%,且须承诺:开展检验项目使用的试剂为省平台集中交易目录类产品,试剂(含质控品)折算后报价不得超过该平台价格。属于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采〔2021〕139号》《关于公布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结果的通知》内的试剂耗材,采购价格依照药采〔2021〕139号》《关于公布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结果的通知》的价格执行(其中包含:伴随服务的最高限价为上述报价的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医院及医疗医共体集团临检(凝血、血球、尿液、大便、POCT)、生化类、核酸分子(PCR)、免疫(化学发光、荧光免疫)、微生物及手工免疫(胶体金、酶免)等提供检验试剂配送及一体化服务,具体内容以第三章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5年,采用1+1+1+1+1的方式签订(1年服务期结束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且中标人履约良好,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总年限不超过5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产品依法应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时,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资格。

2.2投标产品依法应纳入药品管理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3供应商(不含分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供应商须自行承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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