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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城区排水防洪排涝综合提升工程工程设计已由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香审批招标核字[20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687.19万元;建设规模:香河县城区五一渠北段(潮白晓月附近至香居大道南)长约 3000米的渠道进行清淤加深处理,新增块石护底等。香河县城区五一渠南段(香居大道南至东干渠)长约 630 米的渠道进行清淤加深、加宽处理,新增块石护底,边坡护砌等。东干渠(五一渠至金辛庄桥)长约 2300 米的渠道进行清淤加深、加宽处理,新增块石护底,边坡护砌等。同步恢复渠道两侧绿植、路面,对鑫阳路、燕阳路三处泄洪闸进行改造,提高过流能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1 17:00至2025-04-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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