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办公大楼消防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22982.32元(报价超过控制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对办公大楼消防水系统进行全面维修,包括改造水泵房、屋顶水箱,消火栓维修更换等。(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4月底-2025年8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项目经理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内(2024年10月-2025年3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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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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