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润宏煤业有限公司31312综放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NC363-CG-250428132、SXMTZB2503F-342(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润宏煤业有限公司31312综放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采购项目编号:JNC363-CG-250428132、SXMTZB2503F-342(F)),已由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煤业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润宏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润宏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宏煤业”)位于泽州县川底镇原庄村北侧,行政区划隶属于川底镇管辖。其地理坐标为北纬35°33′51″~35°36′54″,东经112°39′10″~112°43′08″。润宏煤业由原山西泽州润宏煤业有限公司、原泽州县祥西煤矿(十关闭)和原泽州县川底早沟煤矿(十关闭)三矿整合而成。批准前期开采3号煤层后期开采9号、15号煤层,开采标高+790m至+590m,井田面积为14.4274km2,生产能力为0.6Mt/a。按照《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煤矿瓦斯抽采应当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掘采平衡”的原则。瓦斯抽采系统应当确保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瓦斯抽采管理应当确保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有效。同时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19〕153号)要求:未进行抽采达标评判或评判不达标的采掘工作面一律不得生产。润宏煤业目前主采煤层为3号煤层,下一步计划回采的31312综放工作面已经施工预抽钻孔进行了瓦斯抽采,为了检验瓦斯抽采效果,确定工作面是否能进行回采。因此润宏煤业需要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进行31312综放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本次采购为其中的:001/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润宏煤业有限公司31312综放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
标段(包)内容:31312综放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详见第五章。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
2.4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润宏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润宏煤业有限公司31312综放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检验能力范围包括煤层瓦斯含量测定);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
类似项目业绩指: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和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通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4月10日18:00至2025年4月14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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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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