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项目编码:ZYY-ZWC-********。项目名称:东津院区污水处理站污染源排放检测服务项目预算:********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项目概述:根据院方要求完成东津院区污水处理站污染源排放检测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预算清单等。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二、项目商务要求:(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 具备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近一年本项目同类服务项目合同不少于1个。(二)报名要求:*1.报价表(年包干价)。*2.授权委托**执照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4.提供同类服务项目合同,不少于1个。(三)注意事项:1.询价人组织的询价评审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质量要求、履约及诚信度评估及报价合理优先原则,综合评选壹家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报价低于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标,若有效投标人未达到叁家,视作流标处理。2.项目承诺书、报价单等书面****公司受托人签字。3.各供应商代表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为准,最终价格以院内谈判最终价格为准。4.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5.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税费和政策性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各项费用。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报价为最终报价,即交钥匙工程,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6.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7.项目付款方式:合同内全部检测任务完成后,甲方在合同到期收到检测报告7个工作内向乙方支付全额检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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