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编码 | 4408007455212492504101120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开展湛江市霞山区逸仙路东段2898.79平方米土地评估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对甲方位于湛江市霞山区逸仙路东段2898.7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市场价格评估。宗地用地性质为道路用地,其他规划条件按《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湛江市霞山区逸仙路东段 1449.39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湛自然资(市政)〔2025〕17号】、《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湛江市霞山区逸仙路东段 1449.40 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湛自然资(市政)〔2025〕18号】的规定执行。该宗地属无主地,需评出市场价格,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出具土地估价报告。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请登录)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 项目规模 | 平方米(2,898.79平方米)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根据《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湛部规-2024-24号),参与土地评估工作的土地评估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2.取得土地评估资质达三年;3.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以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公布为准);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在签订本项目估价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土地估价报告 |
| 服务金额 | ¥3,519元 |
| 金额说明 | 为节省财政开支,服务金额建议按《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湛部规-2024-24号)标准基础上乘以0.6系数计算,服务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收。即每家公司服务费为3519元,三家费用合计10557元。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5-04-14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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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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