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415号;
2.项目名称:基础设施维修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
一标段650000.00元;二标段650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
一标段649950.00元;二标段649771.00元;
5.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签署施工合同后45个日历天完工;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24年10月01日至2025年02月28日)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截止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下午23时59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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