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监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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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监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监测检测服务。

二、招标内容与范围:

二包: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监测检测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和整理、工程监测检测服务编制及实施、成果报告编制及提交审核、报告内容修改及复核、资料归档、过程技术咨询及根据招标人对本项目的要求所进行的其他监测检测工作。所编制的成果报告须符合法规及规范要求。

三、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资金,已落实。估算价:二包:128万元。

五、服务期限:二包:合同签订后,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六、投标资格要求:

二包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具备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量测乙级及以上);

4、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证书;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04月10日17:00起至2025年04月17日17:00止。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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