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已经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许可[2024]164号准予行政许可,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桑梓分洪道堤防两侧农田配套设施设计变更已经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规计[2025]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桑梓分洪道堤防两侧农田配套设施施工(第1~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青甸洼蓄滞洪区地处海河流域蓟运河水系,总面积150平方公里,涉及到我市蓟州区,是泃河的滞洪洼淀,是北三河防洪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现状青甸洼蓄滞洪区存在部分外围堤不达标、退洪排涝能力不足、建筑物老化失修和安全建设滞后等问题,亟需进行治理。为更好保障蓄滞洪区内居民生命安全,实施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是必要的。该项目已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清单内。本工程中新建桑梓分洪道两侧堤防采用平地筑堤方式,阻断了周边农田灌溉、排水及机耕道路,工程部分调整局部堤防断面、新建穿堤涵闸,征迁部分新建机耕路、排水、灌溉配套设施等变更内容以消除新建堤防对周边农业生产的影响。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为225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桑梓分洪道堤防两侧农田配套设施施工招标,共2个标段:
(1)标段名称:桑梓分洪道堤防两侧农田配套设施施工(第1标段),合同编号:QDWXZHQSZFHDLCNTSSSG/HT-2025-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机耕路总长4403m,其中左堤背水侧堤脚新建机耕路7条2713m,右堤迎水侧堤脚新建机耕路2条、背水侧堤脚新建机耕路3条共5条1690m;新建穿路排水涵2座;灌溉配套设施新建机井(含水泵)32眼;铺设灌溉管道5345m;相应架设高低压线路和变压器。
(2)标段名称:桑梓分洪道堤防两侧农田配套设施施工(第2标段),合同编号:QDWXZHQSZFHDLCNTSSSG/HT-2025-0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机耕路总长5566m,其中左堤迎水侧堤脚新建机耕路6条、背水侧堤脚新建机耕路3条共9条2404m,右堤迎水侧堤脚新建机耕路7条、背水侧堤脚新建机耕路4条共11条3162m;新建穿路排水涵5座;灌溉配套设施新建机井(含水泵)68眼;铺设灌溉管道14265m;相应架设高低压线路和变压器。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20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2年~2025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5年4月10日9时~2025年4月17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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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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