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贵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诏安四都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谈判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202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贵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需对中节能诏安四都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出具报告书。
七、服务内容:中节能诏安四都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对中节能诏安四都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出具涉及用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且满足导则要求,并配合联系环保部门直至取得批复意见。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十、服务地点要求: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0日 到 2025年04月13日23时59分
二、标段(包)编号:202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贵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需对中节能诏安四都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出具报告书。
七、服务内容:中节能诏安四都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对中节能诏安四都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出具涉及用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且满足导则要求,并配合联系环保部门直至取得批复意见。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十、服务地点要求: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0日 到 2025年04月13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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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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