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ZTHHJW2025-146-A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无人机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无人机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无人机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应提供 2022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 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报价。如为代理商报价,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其他要求:
3.6.1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在铁路行业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或发票(加盖单位公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4月10日 08:00至2025年4月15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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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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