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装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7 万吨/年水煤浆气化装置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一期)子项、危废仓储子项(以下简称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装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危废(一期、仓储)),两个子项的建筑工程施工,包括危废仓库、废液罐组、废液预处理、废液装卸站、气化废液掺烧、公用工程的总图道路、管架、防雷接地、给排水、暖通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
3.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合同或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项目业主证明。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按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配置。
2.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四、投标文件递交(不见面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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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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