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泰州市市政园林事业中心公园广场零星基础设施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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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市政园林事业中心公园广场零星基础设施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04-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泰州市市政园林事业中心公园广场零星基础设施维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80.000000万元(采购包1:240.000000万元;采购包2:2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一包2396218.69元;二包2396735.75元

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范围主要为2025年度泰州市市政园林事业中心公园广场零星基础设施维修服务,主要包括园路不平整,明显坑洼破损、沉陷、积水,面层松动、脱落、缺失、移位,亭台楼阁仿古建筑屋面损坏、油漆剥落、檐口瓦件松动、脱落,建筑(构筑物)设施构件、陈设损坏、锈蚀;假山叠石松动,花坛、雕塑破损,栏杆、桌凳(椅)松动、缺损;竹、木材质明显腐朽,水电管线裸露、破损、水电设施损坏,污水外溢、检查井、雨水井淤积、井盖缺失、破损,座椅、垃圾箱损坏、移位,部分区域景观改造等,以及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其他项目。最终的维护范围和服务内容以招标人实际指定的维护范围和服务内容为准(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视情况可做调整)。

2.本项目共分两个包。实施范围,一包:天德湖公园、动物园及相关道路游园等;二包:周山河景区、南官河景区、凤凰河景区、人民广场、泰山公园、人民公园、祥泰公园、智堡公园、盆景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费累计达到中标金额或服务期满一年,合同自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4-30 09: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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