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 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 ,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水发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 块石 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 运管 〔 20 21 〕 27 号)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保定市西北围堤防洪治理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位于保定市满城区,本工程治理起点为中山西路和京赞线(G234)交口东北侧,终点为方上村西南侧津保北线(S333)桥上游230m入漕河处(河道桩号0+000至6+700),河道设计长度6.7km。工程治理内容为导排工程、道桥工程、交叉建筑物等。其中清挖导洪沟6.7km,建设右堤6.54km。工程修建跨导洪沟桥梁8座,其中2座为国道桥(专项设计),穿堤涵闸2座,穿铁路涵洞1座(专项设计),南水北调输水线路切改工程1处(专项设计)。本项目道桥工程为新建跨导洪沟桥梁8座,其中,国道桥2座(专项设计),自上游至下游分别为,杨柳桥、陶李桥、G234国道南桥、谒山村西桥、谒山村北桥、G234国道北桥、市头村南桥、王各庄桥。交叉建筑物为新建右岸穿堤涵闸2座,自上游至下游右岸分别为北关沟穿堤涵闸,北沟穿堤涵闸。新建穿铁路涵洞1座(专项设计),南水北调输水线路切改工程1处(专项设计)。项目建设总工期12个月,其中项目前期手续工期3个月,施工工期9个月。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导洪沟、新建防洪堤、交通工程和新建穿堤建筑物等。
2.2 招标内容: 项目所需块石,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 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
3. 符合国家 及 行业标准。
4.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履行投标物资供应合同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具有近三年 (20 21 -20 23 )供应过轨道交通工程或者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 同类型产品的建设项目 3 个(含)的供货业绩 (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5. 履约信用要求 :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至少两个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7. 不接受被列入 “ 20 24 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中的投标人。
8. 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一家生产商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商可以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 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 所投标物资的供货 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 本次 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公告时 间: 20 25 年 4 月 9 日至 20 25 年 4 月 14 日;
购买标书时间: 20 25 年 4 月 9 日至 20 25 年 4 月 14 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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