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至青岛连接线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60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青岛市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项目代建单位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鲁南高铁日照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采购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至青岛连接线QSZH-2标项目部,本项目碎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青岛枢纽普速外迁QSZH-2标红岛站位于青岛市城阳区,距离青岛市政府约44km。车站为济青高铁始发站,站中心里程为济青K303+305。新建红岛机辆设施位于红岛站东侧青盐外包正线之间。包含路基工程:路基段1处/4.55km;桥涵工程:新建框架桥4282.61顶平米,改建框架桥2096.2顶平米;新建涵洞226.04横延米;轨道工程:站线铺轨24.13km,其中库内铺轨2.646km,拆除线路1.137km。新铺单开道岔63组,特种道岔3组;拆除单开道岔3组,重铺1组等。投标报价5.7亿元。本项目施工工期为20个月,工期为2024年08月01日至2026年03月31日。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A/B/C组料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必须提供有效并合格的取土手续;
(3)供应能力要求:具有合法合规取土厂,每个取土场可取土须在20万m³以上,取土场总数控制在4个以内(含4个)。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有投标物资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详见本章3.3项要求;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黄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3.3 诚信要求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25年04月09日08时00分至2025年04月14日17时00分期间(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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