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故宫东掖门至西掖门之间地面改造工程(第一次重新采购)2.采购编号:(2025)4028-1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4.采购内容:沈阳故宫东掖门至西掖门之间地面改造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采购文件。6.采购预算为55万元(含税),供应商进行总价报价,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作废标处理。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8.服务地点:辽宁###市沈河区沈阳故宫院内。9.付款方式及条件:工程竣工,经监理及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乙方需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提交结算材料,经结算评审后根据结算评审报告结果支付至97%,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3%尾款。10.维修响应时间:接受到采购人派工通知后2小时内,积极作出响应回复。11.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2.财务状况:(1)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2)至少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的经外部审计的****公司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3.信誉情况:(1)近三年内,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2)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执****网 https://*********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4.报名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相关竟标均无效。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6.真实性承诺函: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响应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承诺函中须注明:如有虚假,视为自动废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7.企业资质:(1)具有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2)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8.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本项目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名,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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