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智慧城市照明监管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市花都路灯管理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1.项目信息
1.1项目概况:花都区智慧城市照明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1.2采购范围:一、花都区智慧城市照明监管系统:搭建花都区智慧城市照明监管系统,可处理和存储10万基各类路灯和其所对应的控制柜及变压器的所用属性功能齐全的平台。(详见采购方案附件技术规范书)
二、完善全区市政道路的统一控制管理和安全监管(详见采购方案附件技术规范书):
1、新建4台智能一体化开关箱。
2、9台老旧开关箱的整体改造。
3、24台原南京理工监控改成正力监控。
4、100台正力监控终端更换时钟电池。
5、重点路段实施安装100套物联网单灯调光试点。
6、全区40个水浸黑点安装水位监测终端。
7、对全区存在外接用电的公共设施安装20套外供用电监测终端。
1.3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1.4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1.5交货期:按采购人要求。
1.6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1.7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标段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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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N |
成交权重 |
报价方式 |
结算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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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花都区智慧城市照明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
324.9260 |
/ |
1 |
100% |
下浮率报价 |
按实结算,结算金额=采购单价预算金额*(1-成交下浮率)*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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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24.9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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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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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序号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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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智慧城市照明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分公司参与应答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授权(由总公司出具授权函,且明确最终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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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没有在项目所在地政府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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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应保证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变造、涂改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按标准格式提供“招投标行为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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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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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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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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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1.供应商被纳入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的供应商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3.被暂停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4.市场禁入对象范围 (1)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法定代表人(首席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投资人或经营者,下同)与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相同的其他所有法人和其他组织。 (2)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其下属所有分公司(分所等);供应商为分公司(分所等)的,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其总公司(总所等)和其总公司(总所等)的其它分公司; (3)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不包括其子公司、其母公司和其母公司的其它子公司,但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相同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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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4月11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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