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人为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常规服务合格供应商项目。
2.项目地址:(请登录)
3.服务期限: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年。
4.服务要求: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一批中介机构,作为集团的常规服务合格供应商。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件,包1法律服务:主要提供集团投资项目的法律服务及代理集团涉诉、清算等专项法律事务的处理,入围单位15家;包2财务服务:主要提供集团投资项目的财务尽职调查和审计、各类专项审计及其他财务咨询服务,入围单位12家;包3资产评估:主要提供集团各类项目的评估、估值及备案服务,入围单位10家。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只可对一个包件进行投标,且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分所不能同时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5.采购预算:/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常规服务合格供应商项目包1法律服务;
(002)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常规服务合格供应商项目包2财务服务;
(003)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常规服务合格供应商项目包3资产评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常规服务合格供应商项目包1法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省级及以上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机构(团队)具备与集团业务相匹配的经营规模和专业服务能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包件投标);
2.具有健全、规范的服务质量控制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报告审核制度;
3.服务团队主要成员在参加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的行为或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常规服务合格供应商项目包2财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机构(团队)具备与集团业务相匹配的经营规模和专业服务能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包件投标);
2.具有健全、规范的服务质量控制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报告审核制度;
3.服务团队主要成员在参加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的行为或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常规服务合格供应商项目包3资产评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的证明材料,机构(团队)具备与集团业务相匹配的经营规模和专业服务能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包件投标);
2.具有健全、规范的服务质量控制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报告审核制度;具有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三级审核制度;
3.服务团队主要成员在参加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的行为或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5日,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每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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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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