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已获郾巩固衔接专班【2025】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 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
2.2 项目地点:郾城区
2.3 项目规模: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涉及7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沟渠工程、桥涵工程、涵管工程、陈留马(暗管及盖板涵)、水闸工程、旧桥拆除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和其他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6569601.49元,其中九标段投资额为2950563.58 元、十标段投资额为1571841.03 元、十一标段投资额为2047196.88元。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九标段: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十标段: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十一标段: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28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范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3.4投标人可对上述任何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08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4-28 09:30:00……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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