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直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一期已经由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直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函泰发改函[2024]2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市直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一期设计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地点:泰州城区暮春街(青年路-海陵路)、青年路(凤凰路-永定路)、迎春路(春兰路-兴泰路)、迎宾路(金马路-兴泰公路)、天德湖宾馆北侧道路、济川路(宝带桥-鼓楼路、东风路-兴泰路)、春兰路(迎春路-济川路)、南通路(五里河-兴泰路)等路段。 2.2工程规模:对实施范围内的8条道路雨污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共新建雨水管网15302米,改造雨水管网1300米,新建污水管网5020米,改造污水管网970米。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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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付款方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结算完成后,按最终设计费并扣除已付款项后一次性结清余款(均不计息)。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含)以上】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以下各专业委派1 名专业负责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岩土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 3.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4 年9月-2025 年2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证明。 3.6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单项合同总投资3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设计或市政道路(含排水)工程设计类似业绩(设计范围须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有效期自2020年1月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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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获取 |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4月0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15日00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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