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此次澄清文件作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具体内容如下:1、询比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第5条“响应文件的递交”内容:“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启封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8 日 10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改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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