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鼎公司粉煤灰供应采购项目 采购人为 吉安市金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粉煤灰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金鼎公司粉煤灰供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125元/吨 最高限价: 125元/吨
总预算金额:约 2500000元(以实际年供货量为准)(为运至招标人指定的混凝土搅拌站的入库价、包含一切所需费用)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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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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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 |
1 |
批 |
见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时间至一年后截止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时间至一年后截止
本项目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本项目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4)具有良好的缴纳社保和纳税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2)投标人被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列为“黑名单”的,在处罚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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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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