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5年通勤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8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5年通勤车服务项目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5年度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1 | 为切实解决异地工作职工上下班的实际困难,分中心拟开通职工通勤车辆,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职工提供通勤服务,共 6 条通勤车辆运行路线。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800000 | 本项目为单价招标,不按总预算金额报价,供应商根据各线路运行里程往返单价控制价上限进行磋商报价,所报价格不得超过各路线的单价最高限价。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 线路一:灵武东养护站—银川,最高限价:860元/往返; 线路二:灵武西养护站—银川,最高限价:945元/往返; 线路三:四十里店养护站—银川,最高限价:790元/往返; 线路四:宁东养护站—银川,最高限价:882.50元/往返; 线路五:黄羊滩养护站—银川最高限价:818.75元/往返; 线路六:银川养护站—银川,最高限价:762.50元/往返。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2个月),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为准) 1.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1.9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类),经营范围为市际以上。 1.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4-03 15:44:53 至 2025-04-11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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