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点:锦江区三圣街道粉房堰村1、2组,驸马村2组(地下空间);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利用公园绿地地下空间建设地下两层自走式停车场,总建筑面积21560.75平方米,共设置机动车停车位约 600 个;
2.3计划工期: 4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其他开工指示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涉及本项目工程施工的全部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作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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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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