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人:海螺(浙江)控股有限公司。
三、采购数量:0.75万吨;
质量指标:SO3≤3.0%、水分≤1.0%、LOSS≤8.0%、80um细度筛余≤45%;
四、合同周期:
2025年4月16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五、交货地点:宁波海螺厂内指定地点。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一)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为自有凝灰岩矿点企业、自行加工企业或拥有稳定凝灰岩粉末(收尘石粉)供货渠道的贸易商,招标人将对供货渠道进行核实。
2.具有凝灰岩粉末(收尘石粉)生产、加工、经营或建材加工等相关经营范围。
3.本次招标投标人报价凝灰岩粉末(收尘石粉)必须为原石破碎加工而成,不得含有泥土及建筑垃圾等材料。
4.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6.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报名时,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页面中“申请说明”一栏中注明拟投标标段(例:宁波海螺凝灰岩粉末(收尘石粉));如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标段与资格审查通过投标标段不符的,超出资格审查通过标段的部分标段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机制,对投标报名单位开展资质预审,满足预审要求的单位可购买标书和投标,预审结果以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审核结果为准。
(二)需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若为加工企业,需包含石料加工或建材加工资质);
2.矿山开采许可证(自有矿点企业提供);
3.矿山授权委托书或包销协议(贸易商/代理商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参与时提供);
6.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2025年4月9日10:00前(逾期不予受理)……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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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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