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 概况:
为加强风险防范,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和税务管理公司, 海南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急需引入具有丰富咨询经验的 会计师 事务所 /税务师事务所,提供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服务,实现经营管理规范化和有效规避税务风险。
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服务 范围类型 :
服务对 象 : 海南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及其 并表范围内 公司 ( 下称 “公司” ) 。
2、服务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
在 2025年5月11日之前完成企业所得税的鉴证服务、出具鉴证报告以及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工作并负责期后企业所得额鉴证的解释工作。
注:上述服务不包含专项服务事项,如针对某个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或者对某个合作项目进行全过程的分析和跟踪等;专项服务事项需另行商定,不属于本次财税咨询顾问服务范围。
三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3 万元 (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招标控制价 ) 。
四 、 期限
汇算清缴期限: 2025年 4 月 11日-2025年5月11日
五 、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截止时间: 2025-04-08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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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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