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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度新建道路维养材料采购公告
日期:2025-04-0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登峰食堂原材料采购与配送-肉类等

预算金额:10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2万元

采购需求:

盘城街道登峰食堂肉类、水产类等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2-5)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供应商需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行业划分:批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4-24 1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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