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汕丰公司金晟大厦一楼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项目预算
(以实际发生为准) 配送地点 服务期
1 汕丰公司金晟大厦一楼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汕丰公司金晟大厦一楼餐厅食材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为蔬菜、新鲜肉类食品、海鲜类食品、调味品等 100万元 金晟大厦一楼晟海食舫餐厅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投标函):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函)。
招标文件发售
4.1获取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1日,每天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项目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项目预算
(以实际发生为准) 配送地点 服务期
1 汕丰公司金晟大厦一楼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汕丰公司金晟大厦一楼餐厅食材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为蔬菜、新鲜肉类食品、海鲜类食品、调味品等 100万元 金晟大厦一楼晟海食舫餐厅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投标函):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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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获取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1日,每天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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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汕丰公司金晟大厦一楼餐厅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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