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本部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本部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概况:为更好的保障招标人员工就餐服务,提高招标人本部食堂服务和管理质量,按照中信银行总行集中采购管理规定,需开展招标人本部职工食堂管理集中采购工作,拟选定1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本部职工食堂提供管理服务。招标人本部机关职工食堂位于昆明市五华区宝善街福林广场,总面积约为840平方米,职工食堂大餐厅约400平方米,特色用餐区100平方米,小餐厅(包房)100平方米,厨房及明档区240平方米,食堂可同时容纳250人就餐,并配备主要厨房设备、餐具、办公设备、餐桌椅等。餐饮服务分为员工餐和客餐,其中员工用餐人员总数约为400人,分为早、中、晚三餐,目前平均早餐人数120人、午餐人数260人、晚餐人数100人;小餐厅(包房)可同时容纳40人就餐,用于日常客餐使用,客餐视来客人数而定。
2.3 招标内容:中标人派驻具有食堂餐饮经验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餐饮制作和售卖服务工作,保障招标人本部职工的一日三餐以及部分菜品和商品的外卖服务,并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安排专业人员提供接待服务。中标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堂运营管理、安全卫生管理和防火防盗管理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4 招标控制单价(含税):13.7万元/月。
2.5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实行“1+1+1”模式,即:首次服务期为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在每次服务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如果合同双方均未向对方发出不再延续合同有效期的书面通知,则合同有效期将自动顺延12个月,自动顺延次数为2次。
2.6 服务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宝善街福林广场。
2.7 服务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招标人的要求。
2.8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年(2021年~2023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会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4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3个月的缴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 拟派团队人员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从事5年及以上餐饮管理服务工作经验,提供能证明从事5年及以上餐饮管理服务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3.5.2团队人员: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的服务团队,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须符合招标公告附表《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备表》要求,且拟派团队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政府劳动部门指定医院的体检,并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提供书面承诺函。
3.5.3厨师:拟派本项目的厨师(本项目涉及厨师长、炒锅师傅、明档厨师、上什厨师四个岗位的厨师)需持有有效的厨师证,提供厨师证扫描件。
3.6 投标人具有履约合同所需要的餐饮外包服务经验,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3.7 信誉要求:
3.7.1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7.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提供承诺)
3.7.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内;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评审时递交审查委员会审查。
3.7.4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提供承诺)
3.8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投标人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投标人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投标人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投标人(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