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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学年度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0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2025-2026学年度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

三、 项目概况:汕头金中海湾学校位于华侨试验区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学校食堂建筑面积8570.06平方米,总共4层,各层均配有成套餐厨设施设备器材物资可为师生员工等提供用餐服务。食堂现需一名供应商负责提供2025-2026学年度学校2400名学生、250名教职员工及物业后勤服务人员,外来人员等的早餐、午餐、晚餐、宵夜供餐服务,供餐方式为选餐式,师生同餐。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服务期:一年(自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2.人员需求:需有1名驻校管理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定的餐饮经营管理经验。食堂员工总人数与就餐人数按1:65配备(可视前三个月师生用餐数量适当调整),必须配备1名食品安全总监、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至少9名专业厨师(包括面点师),必须聘请专业餐饮营养顾问,项目负责人及食品安全总监必须持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已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七、文件获取

1.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0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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