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如投标人提供螯合剂供货合同,则合同中投标人的服务内容应包含飞灰稳定化或螯合或固化等飞灰处理服务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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