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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太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吴江区部分)前期研究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4-0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SZYC-C2025-0009 项目名称: 太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吴江区部分)前期研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0万元 采购需求: 配合《太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01-2030 )》(以下简称《总规》)修编工作开展,就涉及到吴江区的部分进行前期综合研究,梳理《总规》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历史遗留问题、规划发展诉求等,针对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提出合理对策,为后续总规修编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助力实现景区保护与发展的有机统一。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采购项目需求 ”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总规》修编成果批复。具体实施时间及出成果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具体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局《关于印###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联合体成员限两名。 ( 2) 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均须具有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 3) 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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