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洁净区域净化监测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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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洁净区域净化监测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02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院洁净区域净化监测项目

2.项目编号:TZSY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14万元/年

4.服务期限:3年。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质要求

(一)报名单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失信等不良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工程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

《医药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50333-2013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2010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GB/T  16292-2010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 GB/T  16294-2010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小微企业提供大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中型企业,不给予价格扣除。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近一年内受到与本采购项目内容具有相关性的重大行政处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公告相关事项: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8日,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25年4月1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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