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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6.合同履行期限:液氮供应期、液氮租赁期及供应商完工期:1)液氮租赁期和液氮供应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人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或者因调整项目预算等其他情形导致合同实质性条款发生变化,需重新采购的情况下,采购人不再续约。2)供应商完工期:合同签订日起60天内供应商施工验收完成,施工期间需要采用其他办法维持不间断供气约4吨/天。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14日(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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