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名称:东莞水乡产业创新中心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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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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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水乡产业创新中心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
¥1,807,100.00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标。
五、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情况截图;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8.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9.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六、 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9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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