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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2025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设备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0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ZC2025-G1-********-YNJZ-0007 项目名称: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2025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设备 预算金额(万元):141 最高限价(万元):141 采购需求: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六条。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同时满足第五章相关要求。采购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套、紫外辐照计1台(1包)。采购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到货并安装完成。项目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付款条件: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发票后30日历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0%。因乙方未能按时提交等额发票给甲方,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发票后,甲方付款日期顺延。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止。;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六条。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同时满足第五章相关要求。采购实时荧光定量PCR仪1套、医用低温保存箱1台、高速冷冻离心机1台、单道移液器1支(2包)。采购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到货并安装完成。项目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付款条件: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发票后30日历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0%。因乙方未能按时提交等额发票给甲方,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发票后,甲方付款日期顺延。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止。;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限满止 标段2: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限满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2】 2 包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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