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新河煤矿现有50架液压支架存放于嘉祥林场,结合矿井关闭退出实际,需将50架液压支架运送至新河煤矿存放。50架液压支架为拆解存放,分底座、顶梁、掩护梁3部分,共150件。其中底座重约16吨/件,顶梁重约11吨/件,掩护梁重约7吨/件,总重量约为34吨/架。
1.2.采购范围:存放于嘉祥林场的50架液压支架使用运输车辆及起重设备进行运输、装卸,至新河煤矿指定地点存放。
1.3.实施地点:嘉祥林场、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
1.4.质量/服务标准:保证运输安全,按时将货物送达,符合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5.计划工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1.6.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23000元(含税,税率9%)。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1.7.结算付款方式:
1.7.1.付款方式:电汇。
1.7.2.结算方式: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根据双方确认的车辆运输和吊车装卸服务工作量乘以相对应的固定单价的金额,累计相加之和为结算金额。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要求安全无损的完成设备运输、装卸服务后,供应商向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采购方履行本单位审批手续后向供应商一次性无息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起重设备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车辆驾驶人员、操作起重设备人员取得相适应的操作资格证;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响应供应商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机构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2日起至2025年4月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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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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