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食堂改造面积468.56㎡,就餐区吊顶,墙裙新做,明档区顶地墙改造,主副食库房墙地顶改造,加工间及操作间顶地墙改造,原墙砖墙群及地砖地面利旧,食堂水电改造。
(二)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298537.73元,高于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施工地点:成都市彭州市。
(四)计划工期:40日历天(最终以合同约定工期为准)。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报价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注册证书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中标后至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五、
申领时间:2025年4月2日至4月7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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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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