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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城区道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亓母一路中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0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乾县城区道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亓母一路中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18,472.2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乾县城区道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亓母一路中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818,472.2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18,472.2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园林绿化施工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818,472.22

3,818,472.2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乾县城区道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亓母一路中段))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运用***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关于运用***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4) 《关于扩大***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6)其他需执行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乾县城区道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亓母一路中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4)财务状况报告:1)提供经财务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7)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8)供应商应在“中国执行***”(***)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供应商参加***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1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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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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