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100
项目名称: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设备维修养护
预算金额:392.41513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92.4151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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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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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设备维修养护 |
392.415134 |
1 |
1.新河闸及张家湾闸标准化建设 2.通州段堤防标准化项目 3.闸坝基准点校核 4.机闸维护 5.变压器及供电线路代维护 6.配电箱维护 7.闸坝电气检测 8.闸坝防雷检测 9.水草打捞作业船只运行维护 10.闸坝安全监测日常维护 11.通风设备及气体监测探测器维护 12.电波流速仪检测 13.路灯精细化维护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自行承担或承担配电箱维护、变压器及供电线路代维护项目的分包单位,须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许可类别包含承修、承试)。
(5)投标人自行承担或承担防雷检测项目的分包单位,须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自行承担或承担电波流速仪检测项目的分包单位,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允许检测项目包含电波流速仪检测)。
(7)投标人自行承担或承担气体检测仪检测的分包单位,须具有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允许检测项目应包含氧气、可燃气体、硫化氢、一氧化碳)。
(8)投标人自行承担或承担闸坝基准点校核的分包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02 至 2025-04-0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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