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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2025年上塘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Ⅱ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01 收藏项目
一、本次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海宁市,对上塘河流域长安、盐官(含盐官景区)、周王庙段、水利局的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清淤疏浚、护岸加固、建设生态缓冲带、水生态修复并对流域内排放口进行整治,实施年限2025-2026年。项目总投资约17183万元,本标段建安费约9445万元。

1.2招标内容:海宁市2025年上塘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Ⅱ标段,主要为对上塘河流域许村段的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清淤疏浚、护岸加固、建设生态缓冲带、水生态修复并对流域内排放口进行整治等施工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1.3计划施工工期为 24个月。

1.4监理服务期:施工时的监理服务期+审计配合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2.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具有水利部注册的水利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2.3、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建安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业绩)(以完/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2)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法人组织出具的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2)均须提供,缺一不可。

2.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档案记录

2.5、水利监理企业及其拟派水利监理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公示;外地进浙水利监理企业的授权代表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2.6、投标人及其法人控股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海宁市2025年上塘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共分两个标段(Ⅰ标段、Ⅱ标段),分别评审,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前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进入后开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后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 4 月 1 日至2025年 4 月 8日17时30分……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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