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第3条“类似业绩要求:提供从2022年1月1日至至投标截止日,金额不少于600万元建筑物主体工程劳务施工业绩合同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需附不低于所要求业绩合同金额80%的发票或银行转账记录)(原安徽顺宁库内班组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其顺宁库内班组的业绩可作为投标单位业绩,需提供任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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