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2025
2.项目名称:吉林省肿瘤医院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双院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42万元
4.采购需求:为吉林省肿瘤医院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双院区院提供电梯维保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5.服务地点:吉林省肿瘤医院双院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8.本项目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和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须包含电梯修理或维修);投标人须派出4名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电梯修理)的维保人员,并按采购人要求常驻采购人处提供服务。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5年出具),并具有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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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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