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隰县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隰县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隰行审发【2023】122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隰县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隰行审发【2024】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专项债券外其余全部由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隰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为隰县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其中,隰县全民健身中心包含综合健身馆和篮球馆;配套工程主要包含场地翻新、场地硬化、环境整治等内容。本项目建设用地共计43937.96㎡,其中场馆总占地4913.88㎡,室外配套场地占地 39024.08㎡。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项目总投资:13359.8万元,本次招标金额:116.7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委托之日起至所监理的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为止(包括缺陷责任期12个月及质量保修期)
2.5招标范围:隰县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监理工作。
2.6建设地点:隰县龙泉镇新建路与209国道交汇处。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验收标准,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隰县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附开标截止日前15日内“信用中国”网站生成的信用报告);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需附开标截止日前15日内“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2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09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