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名称2025年度第一批次充电站配电设备设施预防性试验项目,项目业主为长沙市湘行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度第一批次充电站配电设备设施预防性试验项目。
2.2最高投标限价:201216.00元(含税)。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0个日历日内完成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2.4 采购范围:依据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对望城坡公交充电站等 15 个充电站场的电气设备开展预防性试验,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人员要求:
(1)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检测实操人员,均须持有电气试验员证和特种作业证(高压电工作业),且所有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拟派工作人员均须持有特种作业证(高压电工作业),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u201C信用中国u201D或u201C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u201D网站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投标人未被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行政处罚金额在5万元(含)及以下;未被u201C中国政府采购网u201D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信誉要求内容需提供相关承诺书或相关平台查询记录截图作为佐证资料。
3.5其他要求:
(1)本次比选不接受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下载比选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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