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商项目名称:乌铁国旅2025年6月-9月新增一组新国列专列招商项目
三、招商条件: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10期总经理办公会。
四、招商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五、招商范围:
1组新国列车体:10节软卧。分为1个包件,8个档期。
车体为10节软卧车体,分为一个包件、 八个档期:6月14日-6月25日、6月28日-7月9日、7月11日-7月22日、7月25日-8月5日、8月7日-8月18日、8月20日-8月31日、9月3日-9月14日、9月16日-9月27日,编组:10节软卧。
根据旅游市场需求情况1组车体共1个包件,8个档期。开行时间在以下建议开行区间内(实际运行区间不得超过档期里10明的最远终到站)。具体细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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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 |
开行日期 |
运行天数 |
建议开行区间 (不得超过档期里标明的最远终到站) |
招商合作载客车体 (空调车) |
招商底价 (万元) |
竞商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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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8趟) |
6月14日-6月25日 6月28日-7月9日 7月11日-7月22日 7月25日-8月5日 8月7日-8月18日 8月20日-8月31日 9月3日-9月14日 9月16日-9月27日 |
12天 |
乌鲁木齐-伊宁-北屯市-吐鲁番-阿克苏-喀什-和田-乌鲁木齐 |
10节软卧 |
921.92 |
2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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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 |
921.92 |
2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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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常规专列同一竞商人只能报1个包件。
六、经营业态:乌铁国旅2025年新增一组新国列专列合作开行使用权(不含专列冠名权及广告权) 。
七、合同期限:2025年6月至9月间
八、竞商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具备旅游经营资质且符合经营要求,具备独立经营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竞商保证金按包件底价的3%收取,由竞商单位账户缴纳。中商人中商后出具加盖公章的履约金承诺书,承诺按照包件总额15%,5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中商人可将竞商保证金转为合同内履约保证金,中商方未按期交齐专列履约保证金,不得签订合同。如未按期签订合同、支付款项,则保证金不予退回。
4.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参与竞商。
5.未在国铁集团、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公布“黑名单”限制企业的;不接受参与乌铁国旅2024年旅游专列招商弃标的竞商人。
6.竞商人需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需提供成立期至投标截止日)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备案。
九、双方责任及技术要求:
1.双方权责约定
(1)中商后弃标扣除全部竞商保证金,不允许参与年度内后续专列招商。
(2)竞商保证金按照总包件招商底价的3%收取,中商后出现弃标的全额扣除3%竞商保证金。
(3)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取消专列须在专列开行前40日提出书面申请,按照该趟专列中商价20%扣除违约金,不足40日提出取消的按照该趟专列中商价25%扣除违约金。
(5)产品设计交路由乌铁国旅主导。如确需变更交路的,中商方提供书面申请,经乌铁国旅研究同意后,方可变更交路。
(6)专列地接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乌铁国旅操作。
(7)中商方如需变更交路须在专列开行前3个月提出,小于既有开行交路的需求,按照中商价支付;大于既有开行交路的需求,按照中商价核算后里程支付。
(8)中商方增加编组时,须在专列开行前15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按照中商价核算每节费用进行支付。
(9)中商方减少编组时,须在专列开行前15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按照中商价核算每节均价的50%进行扣除,并补齐欠编费。
(10)宿营车铺位购买须在专列开行前5日内提出,按照中商价核算席位均价,按实际需求数量核算进行支付。
2.预缴竞商费用。
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按照招商底价的3%收取,须由竟商单位账户缴纳。未中商竞商人缴纳的竞商保证金在招商人与中商人合同签订后,按原账户退还。费用需在竞商截止时间前缴纳,电汇支付,未缴纳的竞商人不得参与招商。
3.
竞商文件的递交时间:
1、2025年4月21日10:00~10:30(北京时间)。
2、开启竞商文件时间:2025年4月21日10: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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