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编号:[2025]贸采第36号2. 采购**编号:0747-2560SCCGD0503. 项目名称:第137届-140届广交会临时帐篷监控摄像头装拆服务项目4. 项目性质:企业询比项目,非法定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6.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1,023,********元。7.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响应单位依据采购人的要求在A、B、C、D四区出入口安检点、特装图纸审查点、临时办证点、北广场帐篷展区等40多处临时帐篷甲方指定地点安装监控摄像机,需要在开幕前(春季广交会4月15日前,秋季广交会10月15日前,具体由甲方指定时间)临时布线安装,且将视频信号接入展馆消防控制室并完成调试工作,闭幕后(春季广交会5月5日后;秋季广交会11月4日后;具体由甲方指定时间)拆除。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说明书》及《第六部分合同文本》。8. 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9.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 响应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2.响应单位须具备广东省公安厅核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三级或以上资质,如响应单位为广东省外企业,须取得《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3.响应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4.响应单位具有本项目合同履行能力,没有影响其响应、履行合同的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取消投标(响应)资格且在处罚期内;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至今)内发生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提供《资格声明函及承诺书》)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和响应。6.已按要求办理响应登记并成功获取本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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