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同地店湾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NA347-CG-240421537、SXMTZB2501G-35(N))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
一、采购条件
本大同煤矿集团同地店湾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采购项目编号:JNA347-CG-240421537、SXMTZB2501G-35(N)),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 2025年度第一批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控投资字【2025】7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环保资金,采购人为大同煤矿集团同地店湾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包括:设备拆除、土建拆除、绿化工程,其中:
设备拆除:拆除防尘网长度共414.55米,院内废弃的装载机6台,三轮车9台,推土机1台,自卸式汽车1台,鼓风机1台。拆除2台2吨锅炉及其设备,拆除1台4吨锅炉及其设备,污水处理站内拆除污水处理设备。
土建拆除:拆除煤场院内所有建筑,建筑面积大约共计2300平方米。
绿化工程:依据《造林技术规程》可选用樟子松为该地区的造林树种。
A、B两块种植区面积大约为32000平米。种植区域内土壤进行黄图覆盖,覆盖厚度平均按1米计算。覆盖土壤应符合DB 14/ T 1850-2019《山西园林绿化种植土壤质量标准》。种植树种为樟子松,株行距各2米,苗高大于等于1米,土球直径30厘米,且无病害。
2.2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大同煤矿集团同地店湾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恢复治理:
标段(包)内容:大同煤矿集团同地店湾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恢复治理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2.4建设地点:大同煤矿集团同地店湾煤业有限公司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大同煤矿集团同地店湾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采购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3月31日17时30分至2025年4月3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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